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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至文书 北宋 · 陈瓘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七八四、《宋文选》卷三二
近见魏季修与正彦书云:「大凡修学,当思要处,泛泛多读,卒无所济。
亦当念亲,旋为举业。
至文有意于此,不三年当自见效尔。
欲吾友留意于此也」。
彦闻此,益自奋励,以思要、念亲为务。
此朋友忠告之善也。
然今应举所先,唯在答义,答义工夫,或茍或敬,志于速售。
朝习而暮成者,茍也。
敬其事者,趣时立本,一以其道,虽经有成说,不敢少违。
而孔孟说经之要载于《论语》、《孟子》者,亦学法之所不禁也,遵而用之,亦何害于进取哉?
且以《诗》《书》言之。
孔子曰:「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」。
夫鸟兽草木之名,必略观《尔雅注疏》,然后可识,非妙说玄谈之所能辨。
弃粗取妙,以速多识之训,则其于《诗》也,四可二事,亦将蔑智而用凿矣。
由述旧之明,师不凿之智,则其于《诗》也,宁至为高叟之固乎?
固也者,不化之谓。
志在执词,不过而吝,则于仲尼可怨之辞、大舜自怨之志胥失之矣,其所害者岂特诗人之志而已哉!
北山之辞,倒尊卑之分,微孟子告之,则咸丘蒙于北面之说何自而化乎?
辞凝而不化,志疑而未治,卒能问焉,以去志之害,此咸丘蒙得师之利也。
然则以文以辞,而蔽于义者,皆有害焉。
盖相感以情,则有利无害;
杂之以伪,则害必生矣。
所恶于凿者,为其伪也,伪而不信,则其感人也滕口而已。
情迁心化,无所留系,唯孔孟说经之从,则其于诗也,何习而不利乎?
非特《诗》为然也。
孟子曰:「尽信书,则不如无书,吾于《武成》取二三策而已矣」。
滕口之学,诬孟子信取之辞,遂至于糟粕六经。
不取不信,下乔入幽,信彼无徵之诞,以为高妙。
其不信在此,其信在彼,不曰以辞之害欤?
离析一体,以为多学,则欲驱人而尽信其说,率情而违道,离此而适彼。
有信焉,有不信焉,其为以辞之害一而已矣。
扬子曰:「书,心画也」。
性与知觉,合而名心。
心则非物,画而在纸者,物而已矣。
六经之道,心物混一,则象亦心也。
心自心,物自物,则象岂心乎?
心物合而诚明一,诚明一则天地良知不见乎小大之别。
横渠先生之说,而学者之所宜信也。
信乎否乎,系乎其人。
中立先生游执中先生之墓曰:「物我异观,天人殊归,而高明中庸之学析为二致。
士欲隶学以考疑,则无其师,资以辅仁,则无其友,而枝辞蔓说,乱经甚矣」。
某得此文而读之,历年已多,内讼改过,实遇师于此焉。
季修所谓大凡修学,当思要处,而欲祈可见之效。
某窃谓,辞不乱经,则其要明矣。
三年至谷,岂非可见之效欤?
念亲之本,莫要于此。
因正彦持书见示,喜季修能尽忠于朋友,欲以此辞辅益其志,未知是否。
欲俟相见面讲,而羁囚待尽,恐无会晤之期。
书不尽意,若非其人,不可示也。
衰危不复自恪,时为亲知深虑耳。